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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黄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后来,我丈夫因病去世。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股东资格不能继承,所以我要求继承我丈夫的股东资格。我能继承我丈夫的股东资格吗?

2021-10-03 14:1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如果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该股东有符合继承法规定的合法继承人,该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相反规定,当自然人股东死亡时其合法继承人愿意取得股东资格的,其他股东应当允许
  •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确定股东资格可以继承,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股东资格,是否取得股东资格,根据由公司章程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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