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咨询

你好! 我今年三月注册公司。 我是法人。 企业名称被认可,是因为我几年前借了3万元以上的债,被朋友起诉,工商局的同志对我说,执行中,不能做人,只能做股东,还有别的办法吗?因为今年政策变了,所以请回复我能不能请注册公司成为法人。 谢谢你

2020-06-01 08: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 你母亲应该能够分得房产,具体请电话联系
  • 可以分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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