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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有什么风险

2018-05-29 18: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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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是需要进行备案的,在我国的房地产法中也非常明确规定了这一点。但也会出现因为各种原因,购房合同未按时备案的情况。不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有什么风险?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不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有的风险

  1、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2、对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明确规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在预售中一套房子一般只能卖给一个人,可以有效地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现象。

  3、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也是购房者申请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

  由此得出,不办理购房合同备案可能会出现“一房多卖”的现象,将会影响但购房合同的法律效益。且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是申请房贷的必要条件,不办理备案就无法贷款。

  二、如何办理购房合同备案

  1、购房人(单位)在交付购房款(包括订金、首付款、按揭款)时,一定要向房地产开赴企业索取由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

  该通知单共分为四联,一联由开发企业留存,二、三、四联给购房人(单位),由购房人(单位)持此三联到预售资金开户银行交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否则,购房人(单位)可拒绝履行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反映解决。

  2、购房人(单位)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第三联到本市房产交易核心备案,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如购房人(单位)不按要求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房产管理部门对其申办的权属登记一律不予受理。

  以上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商品房买卖进行登记可以有效防止相关的房产权属纠纷,商品房买卖的当事人一定要重视商品房买卖的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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