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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怎么补偿

2022-09-29 13: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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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针对集体土地的补偿方式,另一种是针对国有土地的补偿方式。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的措施有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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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怎么补偿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方式如下:

  1.集体土地:

  (1)集体用地的补偿标准也是参照国有土地房产的征收赔偿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2)产权置换。就是赔付房子,比如安置房,回迁房等。

  2.国有土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找法网提醒您,补偿方式也和集体用地差距不大,也可以选择货币安置和产权置换两种。而目前各城市都有自己的一套补偿统一标准,需要结合当地的标准来计算。

  二、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应该怎么做

  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的措施有:

  1.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暂时不要签拆迁协议,与相关联的部门进行协商。

  2.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要求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你们的权益,也可以选择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三、棚户区改造房有什么特点

  1.政府棚户区改造公司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划拨,由国土资源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将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棚户区改造公司。

  2.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后,区人民政府负责调度资金组织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行资金封闭运行。

  3.项目拆迁安置补偿完毕后,由棚户区改造公司申请,国土资源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组织土地供应。

  4.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拆迁需要提前进行土地出让或确需进行捆绑出让的项目,由区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生地出让或捆绑方式出让,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组织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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