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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伤残等级的时效是什么

2022-02-12 15: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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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在工厂中工作的工人来说的话每个月是自己付出辛勤劳动才换来的收益,当然在工厂工作的过程中的话也是会因为操作失误而受到工伤,当然工伤处理好之后也是需要自己去做鉴定的。那么,鉴定伤残等级的时效是什么?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鉴定伤残等级的时效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二)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三)必要时,拟定函件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

  (五)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

  三、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间

  (一)器官损伤。器官损伤是工伤造成某人体器官肢体的直接损伤或者缺失,如手被机器绞断等,另外,由于器官功能严重衰竭、肢体严重损伤、感染而采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术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损伤中。虽然器官的损伤缺失较为直观和具体,评定分级也有严格清晰的限定,在损伤发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补时就可以决定伤残等级。

  (二)功能障碍。《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在总则部分规定:“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

  (三)职业病损伤。同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致残不一样,职业病对人体的损害主要是内科伤害,而且病情可能在不同时间有变化,很难有准确的医疗终止期。《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本标准所列各类血液病,内分泌及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等,病情常有变化,对已进行过评残,经继续治疗后残情发生变化者应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的要求,对残情重新进行评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鉴定伤残等级的时效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个人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的。工伤的员工或家属可以向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但是要在员工受工伤一年之内提出,否则无法保障其权益。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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