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之后也是需要及时的救治伤害的人员,在伤情痊愈了之后的话也是需要拿着相关的伤残鉴定报告去找当事人进行赔偿的,协商赔偿的过程也是比较慢的。那么,超过60岁去什么地方鉴定伤残等级?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伤残不分年龄都可以鉴定。本人带上病例材料到司法鉴定所做鉴定就好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需要再次治疗的费用或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所支付的费用。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
由此可知,鉴定后需要治疗的,应及时治疗,后续治疗费用扔应得到赔偿。
需要发生事故后一年以内,有当事人或用人单位,给当事人申报工伤。
然后等当事人伤情稳定,申请办理伤残等级鉴定。依据评定的伤残等级,当事人享有相应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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