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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多久后可以做

2022-12-15 13: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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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伤情稳定后可以做,一般是出院后的三个月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包括入院、出院记录,病历本,申请鉴定人的身份证明,伤残鉴定委托书等。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多久后可以做,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多久后可以做

  出了交通事故,一般等到伤情相对稳定的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

  二、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赔偿包含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赔偿包含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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