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咨询

被汽车撞了,现在住院中,所有人有责任,保险公司没有替换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是自己替换的,出院后应该怎么处理请求问题?医疗费、治疗费、护理费、护理费、护理费、护理人的过失费、受伤人的精神损害费都在请求范围内吗?

2020-06-22 09:1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根据交强险合同条款肇事车辆承保险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所以你可以采取以下两个方法:
    一、请交警大队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
    二、向肇事车辆驾驶人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书》。
  • 具体是交通事故还是一般的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的话,按照责任认定书,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全赔,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来定。普通人身损害也不一定是一人一半,要看责任大小。
    具体问题建议来电咨询
  • 六个人,精神损害要构成伤残才可以获得赔偿,护理人员的实际工资,后续治疗费等发生了再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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