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咨询

车祸事故,买车人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轻微伤,必须赔另一方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差旅费、营养费及伤残赔偿,所赔价钱规范

2020-06-24 08:12: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公死亡,之后的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
    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财产权如抚恤金,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继承法中规定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所享有的财产权。这是对死亡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者本人享有。据此,根据抚恤金的性质,应以主要照顾、优抚、救济死者生前需要抚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兼顾其他亲属的原则进行分割。
  •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为您提供交通肇事营养费赔偿标准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营养费的证据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对个案而言,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营养意见,也不能不加以审查及质证就予以采信,因为医疗机构意见仅是参照,不是根据。由于受到医患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医疗市场竞争等影响,很难保证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公正、科学、准确。因此,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进行审查。对于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在判断真实性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营养意见出具的医疗机构是哪个等级。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出具的,可信度较高,因为这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高、比较注重信誉及形象。
  • 营养费不是法律规定必须的赔偿,应当判处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
    1、事实是车祸至今根本无法正常工作----你说的情况属于持续误工,误工费可以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 标准是按最底工资还是平均工资?-------按照省一级人民政府统计的开庭时的上一年度工资标准来计算。
    2、护理费是按护理人员工资还是有标准(护理人员工资实际没有减少)------按照在当地请一个护理人员的工资来计算。
    3、精神损失能高于5000吗?------这个要问法官。
    4、医药费除外你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车费、住宿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具体要按照你们当地的赔偿标准来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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