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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2019-06-27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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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发生买卖、赠与、继承等变更时,是要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当然很多人还不甚了解登记的程序。那么,如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呢?不动产转移登记流程是什么呢?不动产登记的作用又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一、如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1、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2、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文件要求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

  二、不动产转移登记流程是什么?

  1、商品房转移登记:开发商处领取《房产总证》、销售票据、加盖开发商公章的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五楼契税大厅交纳契税,维修资金窗口交纳维修资金,大厅提交资料申请登记、领取受理收件单,登记机构审核。

  买方(代理人)凭受理收件单、身份证到发证窗口交费领取《房产证》。个人房屋买卖转移登记: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大厅交纳契税,核税窗口交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价格调节基金等。

  2、买卖双方(或代理人)到大厅提交资料申请登记、领取受理收件单,登记机构审核,买方(代理人)凭受理收件单、身份证到发证窗口交费领取《房产证》。

  3、经济适用住房转移登记:市住建局住房办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手续,市地税局开具销售不动产票据,售房单位处领取《房产总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

  契税大厅交纳契税,核税窗口交纳价格调节基金,大厅提交资料申请登记、领取受理收件单,登记机构审核。

  三、不动产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1、不动产登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是重要的财产,属于民法上的不动产的范畴。房地产登记是公示房地产物权变动情况,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动产以占有作为权利归属的判定标准,以交付转移占有来认定所有权转移而房屋不可移动,其所有权归属和转移难于以占有来判定,其认定标准和动产必然有所区别。

  2、房屋的权利状况不能通过占有来进行判定,其交易风险自然高于动产,为了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当事人就要对房屋权利状况进行详细调查,而这种由交易各方自行进行的调查,势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大大增加交易成本。因此,需要建立房屋登记制度来明确房屋的权利状况,这样既可以保障房屋权利人的权利得到登记机构的公示,也方便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房屋权利现状进行了解,有利于保护房地产交易的安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如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首先要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的申请的,并提交相关证件,审核通过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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