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咨询

您好,农村房屋不可以产权过户能够申请办理赠予公正吗

2020-01-13 09:53: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赠与房产程序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二)作为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到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办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公证机关出具的赠与公证书或经交易所鉴证的赠与合同;  
    3、原《房屋所有权证》(包括共有权保持证);  
    4、受赠人的身份证。  
    (三)工作人员收下资料后,出具收件收据,并代收登报费。  
    (四)承诺期到,请及时带上收件收据、身份证及应交的费用到发证处交费、领证。  办证说明:办证承诺时间,资料齐全,从受理收件之日算起,25个工作日完成。
  •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首先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
    2.并且还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5.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具体依据如下:
    1、《合同法》 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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