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咨询

我丈夫和我已经结婚四年了。有一个女孩。现在他有人在外面,根本不回家。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借给他足够的钱。现在我想和他离婚。我该如何分担这些债务

离婚
2022-10-07 16:02: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时通常不能发现隐藏的债务,故此在离婚手续办理结束之后,债权人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履行该没有约定的债务时,可以签署离婚债务类型的补偿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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