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商标权保护对象是什么

2018-05-30 09: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商标权,也就是商标专用权,指的是商标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依法对该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若他人对商标权人的使用、收益、处分该商标的权利进行侵害,将构成商标侵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那么商标权保护对象是什么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商标权保护的对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注册的可视性标志。“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经商标局核准在案的具体商品。注册商标所有人无权任意改变商标的组成要素,也无权任意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

  二、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1、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类似之商标与类似之商品上。即不得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经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

  2、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则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即便该驰名商标未在中国注册,其保护范围也及于在类似的产品上不得使用类似的标志。

  3、注册商标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

  三、对商标权的侵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普通商标的保护范围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不一样的,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相同商标或与之类似的商品上;而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则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