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咨询

你好我们没有结婚证,结的婚,可是她们家里已经收了我们家的彩礼,结果她女儿现在又不和我一起过了,彩礼也要不回来,请问这样的情况受法律保护吗?

2019-06-02 20:4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段文超律师解答如下:
    1、未登记结婚,在法律上不是夫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如果不能共同生活,自行解除即可。
    3、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彩礼和首饰,有证据证明的部分,可以主张返还。具体能要回来多少,还要综合整个案件来看。 以上是段文超律师的简要解答,如有其他疑问需要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可以联系段律师。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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