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咨询

没有结婚证,户口是已婚,分开户口没有户口本行吗?

2019-07-22 11:27: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没有户口本办理结婚的方式,可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比对然后进行。第一步,到户籍所在地区常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开具证明,第二,凭此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信息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章,这个可以作为你户口簿使用。
    凭派出所户籍证明,可以申请办理身份证,应急使用可以同时办理临时身份证。第三,凭户籍证明,补办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补办结婚证。
    这样你手里什么证件都齐全了。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不属于我国婚姻法保护的合法夫妻关系,因此双方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的解除一般分开即可,不需要协议离婚等程序。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有疑问的,可以到法院申请分割同居共同财产。
  • 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迁移户口:
      
    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5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的,必须出具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才能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2、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3、综上述,当事人已经结婚的,在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4、因户籍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差异,具体的条件,建议当事人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