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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保健品量刑标准

2021-01-11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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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不良商家夸大保健品的功效,欺骗辨别能力薄弱的老年人,他们不仅损失了自己退休金和养老金,有部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保健品还会影响他们的身体健康,那么什么是保健品?非法经营保健品量刑标准又是什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非法经营保健品量刑标准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保健品

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所以在产品的宣传上,也不能出现有效率、成功率等相关的词语。 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在当今的社会中,也正在逐步被广大群众所接受。

非法经营保健品量刑标准

二、非法经营保健品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三、哪些属于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四、哪些属于劣药

1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2被污染的药品;

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4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6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以上为找法网编辑整理的关于非法经营保健品量刑标准的内容。同时大家要提高辨别能力,不要被商家虚假宣传所欺骗,保健品只能作为膳食补充剂,并不能代替药品使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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