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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处罚非法经营行为

2019-10-22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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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经营侵犯的是市场秩序,是违法的,轻的会受到行政处罚,一般主要是罚款,重的可能还要进行刑事处罚的,所以,一定要合法经营,取得相关许可证后再进行经营。那么,怎样处罚非法经营行为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怎样处罚非法经营行为

  一、怎样处罚非法经营行为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经营行为有哪些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包括: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行为。所谓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物品,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国民经济或其他限制民间自由买卖的社会秩序的稳定而由国家专营部门专营、专卖的或其他限制民间自由买卖的物资。主要包括:国家限制或禁止自由买卖的物资,金银及其物品,军工产品,火药产品,天然金刚石,麻醉药品,卷烟等。但非法经营罪不包括刑法已列为特定犯罪对象的物资,例如枪支、弹药、鸦片等。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所谓进出口许可证,是指国家为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管理,对于依法须凭许可证进出口的货物,按照国家的审批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由外贸主管部门向进口人或出口人颁发的许可证明。所谓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是指对于进出口商品的原产地、来源处或出处加以确认的证明。以上文件均不得自由买卖的,因此,凡以此为标的进行买卖的行为均为非法行为。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即除前两项行为及本节内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外的所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垄断货源、哄抬物价、非法传销等。

  三、非法经营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原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非经营者)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怎样处罚非法经营行为”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有非法经营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会处于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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