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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人 和 发明人 有什么区别?

专利
2019-08-20 08:21: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还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对复审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 一般来说,发明专利申请的提出与实用新型类似。  向专利局提出一项专利申请,通常需要提交下列文件:  
    1、请求书;  
    2、权利要求书;  
    3、说明书;  
    4、说明书附图;  
    5、说明书摘要;  
    6、摘要附图。  此外,根据情况的不同,可能还要提交:  
    7、费用减缓请求书;  
    8、专利代理委托书,等等。  当然,如果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则所有这些工作都将由专利代理人来完成,你要做的是提供必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并协助专利代理人理解你的发明。这里常常有个误解,有人认为申请专利时对某些内容需要保密,于是对专利代理人也不讲,结果造成代理人对发明的理解不准确,而影响了专利的授权或保护,其实,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实质上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存在保密义务,如果你不放心,还可以和专利代理机构另外签订保密协议,你可以和代理人商量,对某些技巧希望保密,而代理人只有在全面理解发明的基础上,才能权衡利弊,获得较合理的保护范围。  对于涉及微生物的申请,还要做下列事项:  
    1、在申请日前,将该微生物菌种提交专利局指定的微生物菌种保藏单位保藏;  
    2、在请求书中注明保藏该微生物菌种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编号,以及该微生物菌种的分类命名;  
    3、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微生物特征的资料;  
    4、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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