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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XX局和两人申请意见专利,专利申请费、批准后的年薪各分两次支付。

专利
2020-01-24 17:4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 专利年费是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6条之规定,专利权人未按时交纳年费,专利行政部门通知其在期满后6个月补交并缴纳滞纳金,宽限期满仍不缴纳者,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收到终止通知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逾期将彻底丧失专利权。  一般的,专利权年费按年缴纳,办理登记手续时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当年的年费。
    此后,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缴纳。如果逾期,则应在行政部门给与的宽限期即6个月内缴纳,同时缴纳滞纳金(每超过一个月,当缴全年费用5%)。在专利权被终止后,根据《终止通知书》的要求全提出权利恢复申请,如获准许,将需要参照重新申请所需的步骤及程序缴纳申请费等。
    专利权年费缴纳方式非常灵活:直接向专利局缴纳、邮局或银行汇付及其他方式。
  •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除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对于前款第
    (四)项所列的纠纷,专利权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第八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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