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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塑料奶茶包的外观专利和实用型专利受到侵害

专利
2020-02-18 12:2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一、专利申请保护期限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申请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这一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体现该产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为基本依据。需要说明的是,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保护的“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范围,应当是同类产品的范围;不是同类产品,即使外观设计相同,也不能认为是侵犯了专利权。  
    三、专利申请必备申请文件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要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请求保护色彩的,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简要说明应当指明设计要点、省略的视图、所要保护的色彩等。
  • 依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或使用者只有符合“不知道”且“来源合法”时,才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仍然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的责任。也就是对善意的销售或使用者来说,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但这种混合原则的使用范围不能延及制造或进口专利产品的行为。  过错不是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在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时,对停止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而赔偿损失责任则按不同的场合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对同一专利侵权行为可以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来确定不同的民事责任,应当说与传统理论对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认识更为合理。
  • 专利侵权的具体形态根据《专利法》可分为二类:
      
    (一)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未经权利人许可;
    (2)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根据《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具有以下三种具体形式:
      
    1、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
      
    2、使用他人发明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此类专利侵权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根据《实施细则》第84条规定,有以下四种形式: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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