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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取得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按若干税率计算。

专利
2020-03-25 15:50: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专利使用费是指被许可人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向许可人(即专利权人)缴纳的费用。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权,就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当然,在实践中,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进行交叉许可而不收取使用费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如何合理地计算专利使用费,是许可合同中很重要、但也是比较困难的一个问题。专利使用费的确定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所支出的费用;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  
    (3)专利许可的类型、实施的行为种类和期限;  
    (4)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和时间。  此外,市场上是否有可供选择的替代技术、技术改进的前景,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讨价还价能力,也是影响使用费的因素。  根据《合同法》第325条的规定,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 专利许可贸易是技术贸易的一种基本形式,是专利权人依据专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采用与被许可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形式,授予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和范围内实施其专利的一种交易。  专利许可贸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1专利许可贸易是以专利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
      专利权是在有效期内收到专利法保护的独占性的权利,具有排他性。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能以生产经营的目的实施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有权通过许可合同将专利实施权全部或者部分地授予第三方。
      2是以转让专利实施权为内容的交易。专利的实施许可,实际上是专利实施权的转让,它的标的物是无形财产,即已经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它的内容是专利权人转让作为无形财产的专利的实施权。
      3是有限制的许可。  专利许可贸易是有限制的,在时间上受到专利期限的限制,在范围上受到专利权地域性的限制,而且在贸易伙伴、审批程序、法律调整、贸易策略、销售组织等许多方面也收到限制。
    另外,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行为还受到合同的限制。  4是有偿的商务法律行为。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的、有价值的财产,被许可人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相应的专利使用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  
    (一)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  
    (二)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让与人依约定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三)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同时该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普通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受让人可以再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认定该再许可为普通实施许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武汉公司到底有无权利在甲市区范围内另外许可第三人使用该项专利,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认定为普通许可,在此种许可方式下,则武汉的公司有权许可第三人使用,当然也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有偿的方式购买他人的注册商标。交易双方自由协商,并签订转让协议,随后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即可。
      与商标许可不同,商标进行转让之后意味着企业已经获得该商标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这枚商标完全属于购买企业,一旦转让成功,无需再签订其他合同,也不再付出其他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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