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资建立了一个教育咨询公司。 我是公司企业法人,朋友认为我很了解教育,所以公司成立时就给他股票占51%,本主儿占49%,实际上比他投资更多。 他因为经营笨拙,公司亏损,在经营过程中擅自把公司的资金周转给别人,现在想退出程序公司,是怎么破吗?如果我把我的股票转让给别人,他需要签名批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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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份转让方式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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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参考你们公司章程及相关的材料等。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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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