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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该公司由两人共同成立,注册资本101万,一人持有51%的股份,另一人持有39%的股份,其余10%为空。因为我去年的生意不错,他们商量今年给我剩下的10%。公司今年刚增资201万元,所以他们要我给公司20.1万元,但我没有那么多钱,其中51%的大股东说他在公司集资201万元。如果我没有钱供款,我可以给他一张个人借条,在年底还给他。根据公司注册资本计算股份是否合理?如果他们把公司的资本增加到500万,我不是要付50万英镑吗?我可以亲自打电话给他索取这张借据吗?这10%的股份怎么会有法律效力?公司想要发布什么文件?

2021-09-22 17: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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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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