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被酒后驾驶的电动车撞了,警察说不是汽车。 去医院检查后,会释放人吗? 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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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车撞了,造成了损害的,对方负全责的赔偿,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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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但这是目前常见的,自己垫付后,再起诉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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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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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