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咨询

刚刚喝了一杯啤酒。看到交警查酒驾然后掉头就跑。交警追了也没追到。就是车牌被记住了。请问交警那边会处罚吗

2020-03-14 12:40: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醉酒驾驶造成车祸,受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这种情况更加各人的身体条件不同,饮酒后的状态也是不同的,具体能否判定为酒驾,主要看交警使用酒精检测仪器的检测结果。根据《车辆驾驶醉酒驾车的测试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被记,车,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 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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