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咨询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上说,如果我违反合同,我需要支付他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总租金是指押金还是指我的总租金?

2022-06-26 07: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押金不是违约金。押金,就是保证金,是担保性质的,在事前交。违约金,是因为你违反了以前的承诺、义务而必须承担的的责任,在事后交。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强调违约金补偿性的理念,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或者存在违约情况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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