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咨询

至于房租押金,房客说他交了600英镑,但我记得他没有交那么多。当时,我给了他一张收据,他没有让步。他还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现在他的房子已经超额出租了12天,没有给钱。他昨天搬走了,没有给我钥匙。我该怎么办?

2022-09-02 06:3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 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出租让将房屋出售给其他第三人的话,此时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也就意味着,其实购买房屋的人也是需要按照之前你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来履行的,如果出租人或者购房者要求你提前搬走的话,你是有权拒绝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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