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缴了定金 但中介口里不一 不想租??想要回定金??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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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
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二、买卖出租中的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不仅要在房屋
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正在出租,还要将
租赁合同作为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如果不按这个要求做,则可能发生以下的风险:
a、一旦卖方违约不想将房屋卖掉时,即可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租期约定的很长,将租金约定的很低。
这样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无权主张承租人腾退房屋。这样足以打击买方要求继续购买房屋的意志,而卖方则不用承担任何
违约责任。
b、卖方可以降低租金,改变买方的预期收益。
(2)要明确的约定房屋租金什么时候转由买方收取
通常房屋租金最迟在买方支付百分之八十的购房款或者
房屋产权过户时,转由买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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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的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不用事先说明,只要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某种义务的,则丧失定金。根据定金的分类可以分为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
一、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常常与
预约合同并存,是指在
合同订立前交付,目的在于保证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
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当事人为订立合同已经作了必要的准备,相互间对于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了一致,但因为存在一些未定情形,合同一直未能订立,当事人又不愿意许诺成立合同,于是采用立约定金来实现当事人间的相互信任,以求最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如果是以这种目的订立交付定金的,因承租人最后没由签订租房合同而丧失定金。
二、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
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行动建议:如果双方并没有就定金的目的进行字面上的认定,由于合同尚未订立,所以并不存在违约的可能性,建议承租人与房东之间相互协商,也许可以取回部分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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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规定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以前,为
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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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时交了定金,如果是开发商违约的,开发商应该退还定金并且赔偿购房者的损失,如果开发商不退订金的,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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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