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咨询

我最近租了一间房子,房东不在鞍山,在大连,让他妹妹代为处理,2017年2月17日交的一年的房钱,房东妹妹把钥匙给我们了,合同上写的2017年3月1日到2017年2月28日,2017年2月27日搬进来就发现太阳能是坏的,给房东打电话房东不给修,退房租钱还不还押金500,这种情况怎么办?(租房的时候房东和房东妹妹都说太阳能好使)

2019-07-07 17:16: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想提前退房,如果房东无过错,是可以不退还押金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除非房东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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