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刑事侦查大队能拘留吗

2021-04-29 11: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谁能实施刑事拘留的措施并不了解,只是在看到执法机关时就觉得他有权行驶该职权。在刑事案件中,有权进行刑事拘留的主体是谁呢,那么,刑事侦查大队能拘留吗?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形式侦查大队能拘留吗

刑事侦查大队是不能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进行拘留,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做出。形式侦查大队只能对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况进行侦查,调查相关案件情况。

拘留,是指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可以实施刑事拘留的一般是公安机关。

刑事侦查大队能拘留吗 

二、拘留的类型

我国法律规定的拘留类型有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由行政机关做出点。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而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三、实施刑事拘留的情形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事侦查大队能拘留吗”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刑事侦查大队是不能实施刑事拘留的,要正确把握自己的职能,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