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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

2019-03-22 14: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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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现在二手房中介异常火热,二手房中介的服务从看房,到签合同到办证,可谓是一条龙服务。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是怎样的?哪些房产买卖合同无效?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发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5、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

  二、哪些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1、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4、非法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无效。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得到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它情形。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第一种: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

  咱们这里所说的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意思是当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在买卖双方均没有开始履行合同中固定的内容之前,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协商解除该合同的。在我国的合同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合同法对于这种解除的规定在第九十三条,该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种:法定解除合同

  咱们这里所说的法定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法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享有解除权一方如想要解除合同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这种解除是有解除权的一方依据合同法中关于解除权的规定解除合同的情况,由于这种解除会完全消除合同的效力,与合同应当信守的原则是背离的,所以合同法有着严格的限制,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该条的规定一般只有在当事人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才能使对方具有解除权,这就是理论上所称的根本违约。

  第三种:在具备约定解除条件时可以解除合同。

  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哪些房产买卖合同无效,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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