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需要评估的情形,,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二手房交易需要评估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交易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避免交易双方因对房产价值不了解,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第二种情形:缴纳
房产税费交易后申报成交价时,如主管部门认为其低于市场价值,会委托具有专业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第三种情形:房产保险房地产保险估价,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损失价值或损失程度评估。 第四种情形:申请银行贷款申请贷款时,银行为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对抵押人抵押的房地产进行估价。借款者为了证实其拥有的房地产价值,确定其可能获得的贷款金额,也会委托估价机构对自己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 第五种情形:解决
房产纠纷发生纠纷时,可委托具有权威性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对纠纷案件中涉及有争议的房地产价值进行科学的鉴定,以协议、调解、
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二、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的注意事项
(一)买方需本人到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购房
合同。卖方权利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件到场。出售共有房产时,共有人同时到场。
(二)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不能交易。
(三)买方本人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办理。受托人属非直系亲属的须办理公证委托方为有效。
(四)买卖双方必须对交付的方式自行协商一致,并对彼此达成的协议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