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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工资发放2022新规定

2021-12-08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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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员工,在生产完毕以后,往往需要对孩子进行哺乳,对于哺乳期间来说,它是需要按照相关的一个工资发放的标准来发放工资的,如果员工有休假的行为的话,也是需要按照哺乳假工资发放的规定来发放工资。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哺乳假工资发放2022新规定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哺乳假工资发放2022新规定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1、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2、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3、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4、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哺乳假工资发放2020新规定

  二、哺乳假可以延长吗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体弱儿”指满一周岁的婴儿患有佝偻病(除临床体格症状外,需作血生化或腕骨摄片证实),贫血营养不良、严重先天性畸型(如先天性心脏病?脑发育不全?兔唇?裂腭等)以及一年内住院3次。

  哺乳期结束后,能否延长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规定,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15条规定,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哺乳假工资发放2022新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管是哪种类型的一些假期,他都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发放工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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