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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能否同时赔偿

2022-04-2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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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如果在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话,这种情况可以叫做为工伤,那么,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能否同时赔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能否同时赔偿

  因为第三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劳动者有权同时获得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侵权赔偿项目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其他。

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能否同时赔偿

  二、民法典对交通事故赔偿有规定吗

  民法典对交通事故赔偿作出了规定,交通事故赔偿由责任人承担,当事人都有过错的,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三、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该选哪个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但由于该规定已2009年一被劳动部废止,不再适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以上法条可以看出,在认定工伤的同时可以向侵权第三人请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在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两者间是选其一请求、还是同时请求、还是先选其一请求在不能满足时再选另一请求进行差额补充?该法条没有明确。

  《工伤保险条例》和《道路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规定,既然如此,根据“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既在认定工伤的同时可以向侵权第三人请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我认为可以同时请求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也就是说受害人可以兼得两个赔偿。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得知,如果职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对于单位而言,这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对肇事者而言这也属于交通事故。因为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的请求权基础不同,所以两者是可以同时选择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工伤的时候,一方面可以向交通事故的肇事者索赔,另一方面既然认定为工伤,那么也会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但这两个赔偿性质是不同的,至于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能否同时赔偿,其实在我国尚无明确的规定,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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