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侵权责任赔偿可以并存。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本就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当事人被他人侵权,既符合工伤,又符合侵权的,可以同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待遇赔偿,又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侵权人赔偿人身损失。
工伤保险侵权责任赔偿可以并存。如该工伤为第三人造成的,则可以向第三人申请侵权赔偿也可以申请工伤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具体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一般由用人单位申请,单位不申请的由劳动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申请亦可;
2.工伤认定决定:可以做出认定工伤或者不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3.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取工伤保险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
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