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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否必须要回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2019-02-21 09: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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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方式中,协议离婚相比诉讼离婚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所以只要不是太过分都会选择这样的方式。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协议离婚是否必须要回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精神病人能不能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优点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协议离婚是否必须要回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一、协议离婚是否必须要回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就可以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精神病人能不能协议离婚

  精神病患者不能“协议”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因此一般说来,对于婚姻关系中实体性的权利义务,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提出主张才行。而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正因为如此,我国《婚姻登记条例》才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让法院来判决。

  综上,精神病人因其在生理方面的特殊,在法律上面也拥有特殊地位,合乎情理的,离婚上面也有特殊规定。精神病人不可以协议离婚,因为他们不能正确辨认自己的行为,协议中处于十分不利的行为,小编认为这样的设置是有利于保护他们免受权利侵害的。

  三、协议离婚的优点

  1、时间短。只要手续齐全(证、身份证、户口薄、各两张两寸的照片),一般当场就可以拿到离婚证书,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快刀斩立决的速度。

  2、花钱少。民政部门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时候,不会考虑双方约定的财产数额的大小,只收取手续费,市离婚登记仅收取9元钱的离婚证工本费。

  在诉讼离婚中,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的案子,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按照上述标准最少50元,多则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元。

  3、隐私性高,压力较小。许多夫妻离婚都不愿意被知晓,一旦选择诉讼离婚,过程繁琐,涉及到起诉书、财产清单、财产查封、审理、判决书等因素,容易外泄,保密性相比协议离婚较差。

  而协议离婚,手续快速,双方或者单方起草协议内容,可以避免“外人”知道自己的家务事,如果由律师进行调解从而去实现协议离婚的话,因律师基于执业道德的限制,隐私性较强。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协议离婚的办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不是必须要回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只需要去双方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或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协商离婚就可以了。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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