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没有感情了但是为了孩子的幸福很多人还是不愿意闹得鱼死网破,会选择和和气气的分开。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法院判决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协议离婚去哪儿办理?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理协议离婚?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协议离婚不需要走法律判决途径,只要符合条件的民政局就会颁发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条件:
1、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合意要件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其他要件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1、直接去欢迎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先去元欢迎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3、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协议离婚条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是已登记结婚的男女自愿要离婚的,并且对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有了合理的分配。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