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公证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如果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房产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到场,并且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证件。
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了要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该房产的书面材料。
4.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手续前去办理。
找法网提醒您,二手房过户手续及流程是: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确认完税领取过户回执。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2.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卖方承担)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