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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费用谁承担?

2020-04-2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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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房屋在使用期间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需要进行维修,很多业主可能都是自己承担维修费用,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可以找到相应的承担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房屋维修费用谁承担?

  一、房屋维修费用谁承担

  1、保修期限如何界定?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对此,青岛市要求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在建筑物显著位置镶刻永久性铭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保温施工等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保修期内开发商不履行保修义务怎么办?

  房子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属合同违约行为,业主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及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超过保修期该怎么办?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动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非公共部位,则由业主或产权人自行维修解决。

房屋维修费用谁承担

  二、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每位购房者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换句话说,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交的话,对您的利益是会有较大的损害的。1、根据财政部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2、在交房前购房者就应该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3、房屋维修基金还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三、房屋维修基金交纳时间

  房屋维修基金的本金是由房产商和购房人共同筹集的,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且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换;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修理房屋本身的修理和维护,二者界限分明,不可混淆挪用。

  通常在交房前,业主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如果业主觉得需要自己亲自交纳维修基金较麻烦,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一般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房屋维修基金是由房管局代管,但是申请程序很是复杂。根据2007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启用必须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所谓的“双2/3原则”,然后报房管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即可支取使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房屋维修费用谁承担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房屋在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不在保修期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动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非公共部位,则由业主或产权人自行维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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