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咨询

我和一家装修公司签署了房屋装修合同,并付了预付款,预付款是转帐给他财会人员的个人帐户,现阶段的设计图纸我认为并不是很令人满意,我不愿意让她们室内装修了,预付款能够退还吗?

2021-08-22 14:2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 如果是装修公司毁约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支付定金一方毁约的,定金不予退还。定金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必须有交付定金的行为
  •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如果装修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不履行其装修义务的,则装修公司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若委托装修的一方反悔不想装修了,则无权要求装修公司退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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