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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2019-04-17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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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不是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就是谁的,后期可能会出现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或者父母协议变更,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之一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起诉方式变更。

  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三、关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因此,应当作为新案件另行起诉。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的相关内容,包括孩子抚养权法定变更条件、如何变更和变更的诉讼和审理。若还有其他更复杂的问题,欢迎登入找法网官方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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