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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动产登记抵押手续

2022-03-12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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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土地本身就是一种稀缺资源,根据物以稀为贵的文化习俗,就需要我们对土地实际上的归属进行登记,而这种登记只是土地使用权人的登记,而其所有权属于国家,那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房屋不动产登记抵押手续。

  一、房屋不动产登记抵押手续

  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

  (一)评估:

  1、与分行入围评估公司联系,对所抵押不动产进行评估。

  2、客户经理需亲自去所抵押不动产处实地查看。

  3、评估公司出预评报告之后上审贷会。

  (二)抵押登记前期准备:

  1、上会通过,通知评估公司出正式评估报告,(出正式报告时间原则上为2至3个工作日)并通知客户来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最高额借款合同(一式两份)、最高额抵押合同(一式四份)。

  2、评估公司出正式评估报告后,通知客户领取正式评估报告(涉及客户要交评估费),然后再交给我们。

房屋不动产登记抵押手续

  二、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一)动产抵押登记资料

  动产抵押登记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二)动产抵押登记内容

  1、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

  2、代理人名称(姓名);

  3、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4、担保的范围;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7、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三、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登记吗

  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如果以房产抵押进行借款,除了贷款合同之外,贷款机构还会跟房屋产权人签订房产抵押合同,签完房产抵押合同以后,贷款申请人还需要准备房产证,借款合同,身份证等有效材料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本上只要是涉及不动产的变动都要进行登记,登记会牵涉到使用权人的归属,如果发生登记错误、不及时登记等情况往往会造成纠纷。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房屋不动产登记抵押手续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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