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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经营租赁如何缴纳增值税

2019-03-11 14: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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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在我国税收是我国很多重要基本国策。因此如果有需要纳税要积极配合,在我们纳税之前做好了解,也能保障在更加顺利的进行下去。那么如果是不动产经营租赁,其不动产经营租赁如何缴纳增值税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不动产经营租赁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经营租赁如何缴纳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小规模纳税人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除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外,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的几种情形

  1、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2、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3、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三、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4、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不动产经营租赁如何缴纳增值税、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的几种情形以及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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