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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费减免的情形有哪些

2019-09-17 15: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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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动产进行登记有一个好处就是为收取房地产税做准备,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不动产登记费减免的情形有哪些?不动产登记后多久拿证?不动产登记范围不包括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不动产登记费减免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减半收取登记费。包括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等4种情形。

  二是免收登记费。包括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等8种情形。

  三是只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包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等4种情形。

  二、不动产登记后多久拿证

  资料齐全一般八个工作日就可以办下来。

  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三、不动产登记范围不包括什么

  以下是不动产登记范围: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

  3、森林、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

  6、宅基地使用权 。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除了这些其他都不属于不动产登记范围。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不动产登记费减免的情形有哪些、不动产登记后多久拿证、不动产登记范围不包括什么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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