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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2023-01-21 1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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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恶意抢注商标的办法是,当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可以提出异议。当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的,可以申请撤销被强注的商标。商标抢注的后果有破坏市场秩序,耗费司法资源。

商标法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商标抢注商标的后果有哪些

  一、商标法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商标法恶意抢注商标的办法是: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商标抢注商标的后果有哪些

  商标抢注商标的后果有:

  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

  2.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

  3.严重危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例如日本产业经济就曾公开发表言论指责我国恶意抢注商标横行,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则专程赴华打击伪意大利品牌等。

  三、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

  找法网提醒您,抢注商标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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