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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日是如何确定的

2019-05-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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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商品出现开始,人们对于商标就有了维权意识,当然以前法律这方面不完善,人们对于法律意识淡薄,因此也不是很注重商标注册。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商标的重要性也就体现出来了。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注册申请日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商标注册申请日是如何确定的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商标注册申请日是如何确定的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申请日是如何确定的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二、商标注册申请日的确立原则

  1、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 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收件的日期为准,不分上午或下午。

  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3、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4、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5、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于同一天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 30 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

  三、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是什么

  商标申请日期最通俗的理解是申请人当天填报后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的日期,若无差错国家商标当天就能收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而收到的当天就是申请日期。

  对于申请人来说,申请日期可不单单是证明请求是哪一天提交的。它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判断你是否别他人提前下证。也就是说对于同样名称的商标在同样的类别上进行的两个申请人,那么申请日在前的则将先进行审核,如果没有意外情况,那么后申请的很容易被驳回。

  我国就有很多这样的案例说明,因此,对于已经想好的文字商标或者图形商标建议及早的进行申请,只有有利的抢占时间点,才能占据一定的优势。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就对此做出了明文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文件符合填报的要求将很快的收到受理通知书,下证的时间也将大大缩短。

  因此,商标申请人对于受理通知书中所显示的申请日期不容忽视,他依然可以作为商标在异议、答辩中的重要凭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注册申请日是如何确定的、商标注册申请日的确立原则以及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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