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产企业根据国外客户的要求生产产品,使用国外客户在国外注册的商标,并将产品再出口给国外客户;然而,该商标是由中国的一家公司注册的,但该商标的注册尚未在商标局的网站上成功查询。现在,海关以侵犯国内公司商标权为由扣留了货物。海关这样做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国内生产的行为是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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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进行判断。 如果构成侵权,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要求从轻、减轻,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会见在押人,收集有利的
证据材料,依法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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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