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咨询

2006年,16岁的他进入电子厂,做起了只有工资的派遣工人。在工作了五年后,他于2011年成为正式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增加了他的工资,工作到目前为止。因为产后身体不好,他在家休假。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时解除劳动合同,如何保护合法权益,如何计算赔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29 13:4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各种考虑,或者基于一些特殊原因,使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与不同的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很容易造成劳动者在主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时,无法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问题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