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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诉讼离婚程序

2021-04-25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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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在离婚的过程当中,由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产生分歧,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进行执行。在现实生活当中,妻子可能在怀孕期间要与丈夫进行离婚的,一般情况下,按照正常程序执行。那么孕妇诉讼离婚程序有哪些?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孕妇诉讼离婚程序

  孕期诉讼离婚程序有以下一些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离婚流程。

  (1)写民事起诉状,写明离婚诉讼请求及事实、法律依据。

  (2)向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提交诉状,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提供相关证据,包括财产证明文件等。

  (4)法院审理。

  (5)法院判决。

孕妇诉讼离婚程序

  二、子女问题的离婚处理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民法典》关于孕妇起诉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孕妇诉讼离婚程序的法律知识,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申请,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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