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受伤的,不能要求工伤赔偿,雇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
雇佣关系因工负伤的,享受以下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不能获得工伤赔偿: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劳动关系的区别是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受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程度不同;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找法网提醒您,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显著区别如下:
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支配从属关系。雇员的劳动是从属性劳动,雇员对工作安排没有自主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的劳动是一种独立劳动,承揽人对如何安排工作有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
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雇佣关系中,一般是由雇主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仅要求承揽人提供一定的劳动成果。